★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中共一大提出,党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工会组织,加强对工人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此后,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都有对教育的重要论述。
1921年8月,毛泽东、何叔衡等在长沙创办湖南自修大学。该大学以“研究马列主义,注重社会实践”为办学宗旨,培养学生的民族独立思想和革命精神,引导学生在实际斗争中增长才干,为中国共产党早期培养了大批人才,是共产党人对传统教育改革的尝试。
1924年7月,中国共产党倡议并主持的第一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在广州举办,彭湃任讲习所主任,后由毛泽东主持。到1926年9月共举办了六届,培养了大批农民运动干部。1927年3月7日,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开班。各地方也相继举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或农民运动讲习班。
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其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中提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富有特色的“十大教授法”:启发式(废止注入式);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说话通俗化(新名词要释俗);说话要明白;说话要有趣味;以姿势助说话;后次复习前次的概念;要提纲;干部班要用讨论式。
1931年11月7日-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
1932年10月,中央列宁师范学校在瑞金成立,校长为徐特立。学员对象“以能看懂普通文件的工农劳动群众为原则,但劳动妇女不限定识字,另设预科教育之”。第一期招收学员400多人。
1934年1月24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2月1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小学教员优待条例》。
1936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在瓦窑堡成立,半年后改名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除继续培养红军干部外,也把培养革命知识青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后发展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抗日的教育政策是,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1941年7月30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决定将泽东青年干部学校、中国女子大学、陕北公学三校合并,命名为延安大学,吴玉章为校长。此次合校是特定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高等教育改革的一次尝试。1941年9月22日,延安大学举行开学典礼,其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1943年2月14日,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发出指示,提出边区教育的实施方针是:第一在职干部教育,第二学校干部教育,第三社会教育,第四国民教育。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重申,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
1948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提出,夺取全国政权的任务,要求我党迅速地有计划地训练大批的能够管理军事、政治、经济、党务、文化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干部。解放区的学校教育工作必须恢复和发展。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年12月23日-31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这次会议对新中国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1950年6月1日-9日,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召开。次年3月19日,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召开。8月27日-9月11日,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召开。9月20日-28日,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召开。
1950年9月,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召开,提出“推行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的口号。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成立。群众性的扫盲运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大规模展开。
1952年7月8日,政务院决定在全国高、中等学校学生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
1952年下半年,教育部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进行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并把私立大学全部改为公立。1953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基本完成。调整后的高等院校大幅度扩大招生,适应了工业化建设对专业人才的急迫需要。
1953年5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作出抽调干部充实学校领导,编写教材,允许小学民办,注意青年健康,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等决定。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
1955年2月10日,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守则》。5月13日,教育部公布《中学生守则》。
1955年3月10日-24日,中央宣传部召开全国学校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干部到学校担任领导职务。
1956年1月14日-20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代表中央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指出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发出“向现代科学进军”的号召。3月14日,国务院成立科学规划委员会,领导制定1956年至1967年全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12年长期规划。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试验改革学制的规定》等10个教育工作文件。
1960年6月1日-11日,全国文教群英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11年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文教群英会。11月24日-12月12日,中共中央文教小组召开全国文教工作会议,部署教育政策和教育事业的调整、整顿工作。
1977年10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批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了这个意见,决定从本年起,高等学校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恢复“文化大革命”中被废弃的高考制度。11月至12月,全国约570万人参加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组织的统一考试,27.3万人被录取。
1978年8月,根据邓小平关于大量派遣留学生的指示,教育部印发《关于增选出国留学生的通知》,明确1978年派遣留学生名额增至3000人。自此,中国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领域最多、范围最广的出国留学热潮。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代。教育战线进一步拨乱反正,教育工作全面恢复,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由此起步。
1979年4月12日,中国教育学会在教育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召开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会议上宣布成立。这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教育学术团体。董纯才、张承先、顾明远、钟秉林、朱之文先后担任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1983年10月1日,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后来“三个面向”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指导方针。“三个面向”是邓小平分析国内外教育发展形势,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前景作出的科学概括,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同年9月10日,全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迎接第一个教师节。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勉励教师为祖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大幕由此开启。《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决定》明确指出,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该法的颁布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确立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制度,表明我国基础教育即将迅速发展,课程和教学改革即将进入一个新阶段,是现代中国教育的里程碑。
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中共十三大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共十三大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1992年10月12日-18日,中共十四大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到20世纪末,全国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是适应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个纲领性教育文件。
1993年7月15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提出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的计划,简称“211工程”。1998年5月,江泽民提出,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简称“985工程”。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对于提高教师的地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造就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该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提出要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8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这部法律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标志着中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997年9月12日-18日,中共十五大提出,“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规。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发布。《决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6月16日,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在年初扩招23万人的基础上,再扩大招生33.7万人,这样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总人数达到153万。这次高校学生扩招政策,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普及化和大众化的重要里程碑,意味着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这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该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2001年6月8日,教育部正式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7月,全日制义务教育各科课程标准正式颁布。9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开始在全国38个实验区展开试验。至此,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在实践层面拉开序幕。
2002年11月8日-14日,中共十六大提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
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12月,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此后经过4年的努力,西部地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2004年3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一行动计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施工蓝图,是在新世纪实现教育新跨越的行动方略。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11月7日至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讨论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7年10月15日-21日,中共十七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目标,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2008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自此,全面普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2009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201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并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2010年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如何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等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和措施,这是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012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
2012年9月9日,《教育督导条例》颁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2012年11月8日-14日,中共十八大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共十八大进一步强调教育的战略先行地位,强调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的职能和任务,同时提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2013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使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教育对促进片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高继续教育服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2013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并明确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6月23日-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考察北京大学,强调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勉励广大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月30日,习近平考察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再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全国人民中培育和弘扬,特别要注重从少年儿童抓起,主要是要做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总体目标: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2014年9月9日,习近平考察北京师范大学,号召全国广大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明确要抓好8个方面举措。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10月24日由国务院印发,提出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基本原则,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推动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2016年7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2016年9月9日,习近平考察北京市八一学校,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我国基础教育越办越好。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016年12月7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此前,2016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2017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2017年9月1日,教育部统一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在全国中小学投入使用。此前,2017年7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教育部组建成立了教材局,成立了课程教材研究所,并启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的统编工作。
2017年10月18日-24日,中共十九大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2018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四条基本工作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政策举措,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并提出推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九个坚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8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八大基本理念,明确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同时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从7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改革措施。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此前,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9年8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建设形成协同效应”。此前,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强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为了进一步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9月27日,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9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2019年12月,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各学段、各学科领域教材建设作出系统设计。此后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各级各类教材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我国教育系统有序开展“停课不停学”,为抗击疫情作出重要贡献。
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020年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据统计,1949年我国研究生在学人数仅为629人,2020年这一数字突破300万人。
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2021年2月20日,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召开。习近平指出,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2021年4月12日-13日,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指出,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上水平的重要基础。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4月19日,习近平到清华大学考察,强调我们要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流大学,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
2021年5月15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021年6月1日,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等构建专项制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组 执笔人 杨阳 高正亮 姚宏杰)
《中国教师报》2021年06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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