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是在学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资产招标采购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台帐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单位帐、卡、物相符情况,及时清理和核查全校的资产设备;
3、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登记、清查、评估、统计年报和年检等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全校资产设备的配置、调剂、调拨、转让、出租、报损、报废、处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资产设备(含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资产设备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校内各项招标工作;
7、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8、负责组织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相关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与年检、资产评估和产权收益监缴工作;
9、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