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科研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浏览次数:394


各学院: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中的支撑作用,根据《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校字〔2016〕119号)文件规定和2019年学校党政工作安排,决定对我校2019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19年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含)且单台或成套价值为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1.单台(件)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以单台(件)设备或与附属设备组成成套设备作为机组单位进行考核。

2.单台(件)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以实验室或成套设备为机组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

各学院依据用途不同将仪器设备分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三类,并分类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科研成果、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参见《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校字〔2016〕119号)

四、考核流程

考核分为机组自评、各学院核查、学校考核三个阶段。

1.机组自评

1)确定设备类型。对已纳入2018年度考核的设备,按原考核类型确定。对新增设备,由机组负责人对照设备用途确定设备使用类型,并报各学院审核。

2)统计填报考核表。机组负责人根据设备所属类型和考核指标体系,如实、准确填写对应的《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评价表》。

2.学院核查

由各学院负责人、机组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教师组成考核评价小组,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1)对本学院属于考核范围内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按照考核标准,审核机组负责人填报的各项数据,分类别逐项核实、评分。(附件1-附件3)

3)各学院核查结束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

3.学校考核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教务处、信息化处、科技处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开展考核。依据考核体系规定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复核、评价,采取查、听、看等方式进行:

1)审查复核各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自评总结报告和考核表、汇总表。

2)对有关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状态进行实地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查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运行状况、资产标签张贴情况)以及使用与管理佐证材料(实验记录、维护维修记录、开放服务记录及计费证明、教学任务书、科研论文等能够证明自查报告中各项指标真实性的原始材料)。

3)汇总考核数据并评定考核最终得分。根据学校对各相关单位仪器设备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自评结果的相符情况确定该单位最终的考核得分。

五、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自查(机组自查与各学院核查)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4日。各学院在2019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评价表、汇总表及部门自评总结报告等纸质考核材料签章后报送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并将电子版表格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点对点)发送给国有资产管理处钱逊。

2.学校考核2020年1月3日—1月12日。

六、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的综合考核。

2.对考核不合格的设备要求所在单位就其原因提交书面说明,如果是因为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则所在单位应限期整改。

3.对一年以上(自考核期向前追溯)利用率低或闲置的设备,将统筹考虑调剂使用,并从严控制该单位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七、考核纪律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的考核工作。对应当纳入考核范围内的仪器设备而没有进行自查申报的,或考核工作敷衍、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除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外,还应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教学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评价表.doc

附件2: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科研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评价表.doc

附件3: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教学科研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评价表.doc

附件4:2019年度教学科研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5:各学院实验室一览表.xls

附件6:10万元以上教科研仪器设备清单(不含2019年新增).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