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5月15日-26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主要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 长:丁俊苗
副组长:李明玲 朱 明
成 员:钱 云 胡传双 汪世义 邓 方 关 鹏
陈先涛 简红江 黄寿军 董慧芳 王洪海
秘 书:高晓宝 任春阳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1.本次检查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思政教育、专业与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课堂教学、教师发展、教学改革、质量保障等方面,自行确定检查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自查结束后提交写实性的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2.学校检查工作组听取学院自查工作汇报,审核学院自查工作总结报告,并组织检查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自查工作方案,精心设计检查内容和指标体系,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保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学院要认真撰写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部分篇幅占比不低于70%。要求查找问题全面、具体,原因分析客观、准确,整改措施明确、可行。
3.为便于学校对各课程的作业情况开展检查,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填写课程作业情况统计一览表(见附件),并要求各任课教师准备好能反映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的支撑材料备查。
4.报送材料及时间:各学院请于5月27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和课程作业情况统计一览表报送至质评处高晓宝老师,联系电话:0551-82360768。
附件:课程作业情况统计一览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