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792

一、科室成员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51-82362665

  员:汪善金、路  新、冯倩蓉、  华、汪  慧、袁  玉、刘雅婷、张  丽、徐霞梅、顾爱勤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制订校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各项医疗保障、传染病防控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2.实行医疗监管,做好在医疗执业允许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

3.负责做好门诊医疗和护理工作,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转诊记录。

4.负责做好校医院资产保管,做好医疗用品的登记、保管和消毒处理,保持医疗用室清洁卫生。

5.负责做好固体医疗废物、输液废物、过期药品的登记,起草三类物品的处置合同,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材料。

6.负责校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依法依规做好药品的保管、盘存,并登记临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

7.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做好门诊凝似传染病排查登记及其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8.负责预防学校突发性医疗事件的发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因此而就诊的患者,并及时上报。

9.负责校医院收费软件管理维护,做好按规定合理收费,配合财务处申领医疗专用发票,做好医院各项医疗收入统计、上报和事项报销工作。

10.负责医保软件的维护联络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

11.负责联系医联体协作单位,方便师生员工院外就诊,组织、协调做好学生和教职工体检工作.

12.负责教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异地住院报销及大病医疗救助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3.负责大学生普通门诊、异地门诊与特殊病门诊的医保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校大学生参保管理工作。

14.负责医护人员注册、继续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时政学习,做好医疗执业许可证年审和放射诊疗年检工作。

15.做好校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传达学校和后勤处各类会议精神,联系和接待地方主管部门来医院检查指导工作,召开医院工作会议,落实科室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