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1087

各学院:

本学期是2019届毕业生开展外出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升学求职的重要时期,也是毕业生安全隐患突出的关键阶段。为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与升学求职的关系,充分保障毕业生在此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时准确掌握毕业生流向

毕业班辅导员要实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去向和现状,要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不间断联系,定期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班级情况,对于无法联系到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以防学生陷入传销、诈骗等违法组织,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加强对毕业生日常教育管理

1.对已返校毕业生,辅导员要深入宿舍,开展走访、谈心,通过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心理思想行为动态,协调和解决毕业生中的各种问题。

2.对未返校毕业生,辅导员要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开展就业相关政策、人身安全等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切实做好毕业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各学院须要求其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逐级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自主实习毕业生需凭实习单位出具的接收实习通知等正式函件就业毕业生需凭《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办理请假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在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升学求职等的毕业生,须父母电话或短信履行请假手续。对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学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

1.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生理缺陷、延长学制、职业能力欠缺等客观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给予高度关注,按照“一生一档”要求建立就业帮扶档案,多措并举帮助其顺利就业。

2.强化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质量。多渠道搜集整理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宣传;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充分利用好校企合作单位、校园招聘会等资源,为毕业生搭建求职就业平台,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3.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和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签约“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集和信息录入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做好铺垫。

各学院要及时对毕业生离返校动态数据进行汇总更新,清楚掌握离校学生、返校学生、在校学生的动态变化,定期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做到毕业生教育管理“不留死角”,严禁出现“不管不问”、“真空”状态。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