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怀远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怀远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15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教育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从本次150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45名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本县户籍人员(见附件1)。本县户籍的认定:报名时具备怀远户籍,且取得怀远户籍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当日之前。
从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单列计划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见附件1)。
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含其他涉及户籍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含)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为“2006年3月1日(含)之前出生”;语文学科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23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23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23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23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期间,由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怀远县榴城路229号10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52-8011632)。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24日8:00-10: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3月24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
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13:00至3月31日14: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于报考非单列计划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3月25日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怀远县榴城路229号10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52-8011632)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1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助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四项材料之一:
(1)本人学生证原件;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考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2024年3月22日(含)之前取得,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2。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交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和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上述人员如到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6.报考专项怀远户籍人员岗位的需提供怀远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或新户口本。
7.报考单列计划专项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怀远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2-8011632(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2-8011829(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室)
0552-8858020(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