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浏览次数:368

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3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177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对象

  主要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2023)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岗位发布

87日起,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efei.gov.cn/)、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合肥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202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扫二维码(附件2)填写《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其中《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后上传。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报名时间:20238790011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七、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自主进行人岗匹配。现场资格确认时,请报名人员携带《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见习人员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上岗。对通过见习资格核验但人岗匹配未成功的报名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有空缺见习岗位的其他单位参加见习。

 八、组织上岗

  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94日见习人员正式上岗。

九、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0551-62729891

报名咨询:见习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

 

附件:附件1:2023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报名申请二维码.doc.doc

附件3: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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