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歙县徽城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浏览次数:37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22〕30号)和《黄山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黄组办字〔2022〕3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的是歙县徽城镇社区工作者,共计人数为3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023年歙县徽城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加分因素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歙县户籍(含高考后迁出户籍的);或本人父母、配偶为歙县户籍的;或在歙县范围内连续工作6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歙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业人才或退役军人或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人员。)

6.如现任我县村“两委”成员和县级统一招聘的大学生村级工作者报考,须所在乡镇党委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党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因素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5分。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2023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歙县民政局一楼(歙县徽城镇平安路19-1号)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照片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自行填写并打印《2023年歙县公开招聘徽城镇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⑤报考“SX01”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书面证明,模板见附件;⑥本人及父母、配偶非本县户籍的需按规定出具本人最近六个月参保证明;⑦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歙县徽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

5.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于8月18日14:30-17:30到歙县民政局(歙县徽城镇平安路19-1号)一楼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为8月19日上午8:00-10:00,地点为歙县第二中学(歙县新洲路35号)。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禁止进入考场。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县情等。笔试不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实际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8月20日上午8:00开始(考生需在7:20前到达考点),地点为歙县第二中学(歙县新洲路35号)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若笔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成绩合成

1.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及合成成绩进行计算得分时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确定后在歙县人民政府网、歙县先锋网、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平台公布。

2.根据实际开考岗位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最终成绩相同的,排名方式同上)。

(六)签约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徽城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组通字〔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应聘者若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根据最终成绩,聘用后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6518602(歙县县委组织部)0559-6517684(歙县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5955(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2023年歙县徽城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歙县公开招聘徽城镇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3.证明.docx

 

 

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

歙县民政局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