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7浏览次数:371

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服务保障,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委托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工作人员15名

岗位序号

岗位

人数

年龄、专业等相关要求

01

办事员

15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条件

6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计划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要进行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好口罩。考试采用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总成绩,经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公示聘用。招考过程中所有公告均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以下简称上述网站。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 2023年1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填写完成后,统一将所有报名资料保存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时需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费(1科)45元/人。

3、联系地址与电话: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87号,相山区区政府南20米)。联系电话:0561-3050298。

4、报名报送资料:

(1)填写完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word 格式报送邮箱(包含电子彩照);

(2)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字后报送邮箱;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报送邮箱。

5、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在招聘的所有环节均实行“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进入指定地点前,须进行测量体温,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

(2)资格审查和确认:资格审查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人员报送的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所提供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截止后,招聘需求人数与报考人数,需满足1:3的报名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报名比例,继续顺延5天报名时间。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月28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共1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80分,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20分)。此次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参加考试当天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考场。

3、笔试成绩: 2023年2月2日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23年2月8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 80/人。考生需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分值100分。考生参加考试当天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

4、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2023年2月 13 日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按体检规定个别体检项目允许复检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影响报考资格的其他情形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上述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

对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淮人社〔2022〕29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统一办理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扣除),聘用人员享受正常的年休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础工资【不低于3000元】+绩效工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61-3032990、0561-3053976

  

2、公告发布、公示网址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