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10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优化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要求,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使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有标准可依。特制定以下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教师任课资格及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教师的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教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崇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2.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规律,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能够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手段进行教学。

3.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悉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教材内容、掌握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及其他参考资料,了解本课程的最新发展信息和最新技术等。

4.具有硕士及以上的学位,获得高校教师资格。以育人为天职,为人师表,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做到言传身教。

5.新教师和新调入教师任课前应由教研室组织试讲,经评定能胜任教学工作后,报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任课。

6.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工作:

1)已开课程讲授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

2)对新开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二、课程实施前环节质量标准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指导教学工作的立法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2.制(修)订教学计划时,应根据教育部的原则意见和学院的具体实施意见及要求,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参与指导下,由学院主持制(修)订教学计划方案,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3.教学计划既要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本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必须变动时,应由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4.各门课程都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围绕实现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应熟悉教学计划,了解本门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课程的教学时数、学期分配等,以掌握授课的深度和广度,调整优化教学内容。

(二)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以课程为单位,以纲要形式编制,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理论课程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教学大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2.在保证科学性、先进性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实际,一般可选用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教学大纲,也可以自己制定,但必须经过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学院批准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3.大纲的制定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要明确课程的性质,教学的目的、任务,各章节的教学要求,课时分配,考核要求,提供课内外学习必读和参考书目。

4.大纲在执行中不得轻意变动,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认真研究和精选教学内容,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如需更动,须提出申请,报教研室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学进度表

1.教学进度表是教学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每门课都要按教学大纲的规定和校历来制定教学进度表。

2.教学进度表的制定应以大纲为依据,具体确定每次课内容和教学方式(讲授,课堂讨论,作业等),安排课外自习、辅导作业、实践等教学环节,提出教学要求。

3.教学进度表由任课教师草拟,由教研室集体审定报教学院长批准执行。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本人各一份。教学检查以此为依据。

4.教学进度表是教师上课必带的材料之一。

(四)教材

1.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实施教学的要素之一,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工具,选用好教材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教材。选用教材要注意以下要求:即体系、内容有较好的科学性、先进性,对学习者具有启发性、适用性和思想教育性;原则上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或教育部推荐教材。

3.教材选用程序:由课程负责人提出书目,教研室组织本室教师和有关人员集体讨论,由教研室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并交学院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按规定适时报教材科订购。

4.任课教师必须认真使用选定教材,讲课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一致。教学大纲中要求的内容,而教材中没有出现部分,应当印发讲义。任课教师还应明确与教材相关的参考书目、资料等,配备有利于融会贯通所学知识的练习题和思考题,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三、课程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备课质量标准

1.教师在接到课程教学任务以后,按课程教学规范做好教学工作。上课前备齐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等。

2.教师备课时要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培养目标对本课程的具体要求,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内容。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在开课前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

3.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授课计划的安排,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特点,从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高度,同时考虑到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去认真备课,合理组织教学。

4.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了解教材体系及各章节的内在联系,明确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内容,掌握重点、难点。了解与本课程前后衔接的课程的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并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

5.教师备课中应处理好难点和重点内容,做好先修和后续课程的衔接和配合工作。要了解学生情况,增强教学的针对性。要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精心研究设计最佳教学方案。要注重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积极使用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直观教学与抽象思维相结合,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突出教学特色。

6.教师应在认真消化教材、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备课,撰写教案(讲稿)。教师应在开课前写出至少两周内容的教案(讲稿),并确保手头始终备有至少后两周内容的教案(讲稿)。初次上课教师的教案(讲稿)应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审定。

教案(讲稿)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主要教学内容以及详细施教过程、步骤、教学方法和时间分配;重点难点的详细解决方法;新增的知识和信息;课堂练习的内容和方法;图表、补充的教学资料;所需的教具等教学环境条件等等。

教案首页以授课次数为划分单元,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每次课的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学情分析,教学效果和教学后记;板书设计和作业的布置。

7.备课中,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应同时准备布置给学生配套作业。作业量应达到大纲规定的要求,题目应在备课时试做。对某些课程应紧密结合实际,并根据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准备好补充资料。

8.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的变化和学生实际水平,补充、修改或重写教案(讲稿),不同教材应有不同教案(讲稿),以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提高教学质量。教师

得用过去的不经修改、补充的教案(讲稿)教授新一级的学生。同一学期重复讲授的课程,应注意更新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对象的变化调整教学方法。教案首页应根据每学期授课进程编写,不同进程应该采用不同教案首页,教案首页进程应该与授课计划进程一致。

9.教研室要组织同一课程的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课。讨论贯彻教学大纲,处理教材重点,研究统一教学进程和教学基本要求,安排练习和作业,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集思广益,取长补短。

(二)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1.课程开始时,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

2.教师上课应提前到达教室,按时上课,按时下课。教师要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对待学生要有热心、有耐心,多关心,平等相处,教师一般应站立讲课(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或其他特殊原因者除外)。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上课,应在正式上课前准备好相关教学设备。

3.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概念清晰,阐述准确;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和疑点;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不得讲授与教学目的无关的内容。

4.教师授课中应注意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教师讲课中要使用启发式教学,做到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语言要准确、清晰、生动,能吸引学生,声音要洪亮,并能恰当利用板书,形象教具等, 尽量提高教学内容对学生的吸引力。

6.教师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倡使用多种教学形式,活跃课堂教学气氛,提高讲课效果。课堂讲授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教书与育人统一。

7.教师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并维持好课堂秩序,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提出批评,进行教育。

8.教师讲课时应照顾到所布置的作业,使讲课和学生课后作业互相配合,互相呼应。

9.鼓励教师积极研制课件,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10.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进行上课,不得随意调课。遇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11.任课教师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认真完成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随意变动教学内容。教学中可以介绍不同学术见解,坚持“双百”方针,对于西方学术思潮忌流于客观介绍,应以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分析评价。不能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三)课程作业质量标准

1.作业布置。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应及时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应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深度、广度适当,数量适中。一般一学期不得少于4次。作业内容要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本课程的特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培养提高学生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还应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参考书目,要求学生作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

2.作业批改。任课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仔细、严格,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重做。批改作业要规范,注明作业次数、批改日期和等次等,错误部分尽可能标识明确。教师批改作业要应作批改记录,认真分析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进行讲评,作为改进教学的参考。作业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参与课程评分。各门课程的作业原则上应全部批改。

3.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对欠交和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并按规定扣除平时成绩的相应分值。

4.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教研室、学院和教务处的随机抽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5.课堂练习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存在的问题。教师要重视课堂练习,认真做好准备,深入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当堂理解所学的知识。

(四)辅导答疑质量标准

1.课程辅导答疑次数的确定。要根据课程特点、学生情况和教师工作量情况等因素确定各门课程的课后辅导答疑次数。

2.课后辅导答疑内容。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还要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对特殊的学习困难的学生加强辅导,帮助他们赶上学习进度。

3.对学生辅导和答疑以个别进行为主,除非遇到共性问题,一般不向全班辅导。

4.课后辅导答疑情况监督。在每学期中期和结束时要向学生了解各教师课后辅导情况,包括辅导次数、辅导态度、辅导内容和辅导效果。

()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1.考核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程度,衡量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形式,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复习,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技能技巧,是展示学生能力和智力,籍以评定学生成绩的必要手段。思想政治理论课各课程均应组织考试或考查。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教师应认真严格地考核学生,考核要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考试形式可以闭卷,也可以开卷。可以笔试,也可以口试等。支持并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式改革,鼓励教师针对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考核办法,教学大纲重要明确考试的方式、方法和占总成绩的比例。《形势与政策》课第四学期期末开卷考核一次。

2.试题内容对学生学习方向和学习方法有很大的影响。重要考试试卷的命题基本要求为:

1)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要求,紧扣教材,要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2)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类学习内容,既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题,又有测试学生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考题;份量适当、分布合理,且难易比例适当,要有良好的区分度,既能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利甄别出学生的优良中差和客观地反映学生知识、能力方面存在的差别。命题的编排要对应课程教学的三个目标(知识、能力、价值),包括基本知识题(30)、能力考核题(30)和体现情感价值导向的开放题(40)

3)命题应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死记硬背,有利于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和能力的培养。

4)命题的类型应多种多样,一般不得少于3种,以从多种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命题的题量不宜过少或过多,学生完成答题所需平均时间应控制在考试时间的3/4

3.考试命题由学院负责。教学大纲、教材比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卷)库。课程期末考试原则上从试题(卷)库抽卷测试。没有题库的则要求必须出AB两套题量和难易程度大致相同的试题,两套试卷重复率不超过10%。由教务处任选一套作为考试题,另一套准备补考时使用。对批准开卷的试题,学院要按开卷考试的特点和要求严格审定。

4.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等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任课教师在辅导答疑时不得故意泄题。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应有交接手续,进行登记。凡未办理试卷审批手续者,教务处应拒绝接收印制。试卷装订、分卷、领卷人员应严格保密,并认真将试卷与考试科目、考试人数、考场安排等逐一进行核对,防止差错。

5.阅卷要求

1)评阅试卷应严格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防止过松或过严,尤其对补考试卷的评阅,不得降低要求和任意提高分数。阅卷时应尊重学生的创造性。

2)统考课程应由教研室组织集体评卷,统一给分尺度,评定试卷成绩要严肃、认真、公正、客观。试卷批改要规范,对错标示清楚、具体,扣分项目指向明确,标明各题的得分和阅卷人,以及试卷的统分人和复核人。

3)成绩评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因评阅错误必须改正时,须经学院领导审查同意,并由两位教师签名证明。

4)教研室主任、学院领导要对已评判试卷进行检查审核。

6.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统一采用百分制,一般期末考试占50%,平时成绩占50(含作业、课堂表现、出勤、实践活动情况等)。具体比例在教学大纲中规定。

7.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均应进行试卷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学生成绩数据分析,二是文字说明,包括试卷反映出来的教与学的问题,经验与教训及教学上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8.评阅后的试卷要按要求及格式规范进行装订存档。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1.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效的重要保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教师队伍,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

2.围绕教学目标,制定教学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学习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

3.实践教学活动要形式多样。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4.实践活动前准备要充分。制度活动方案,方案要具体,分工要明确,步骤要详实。指导教师重点讲清实践的目的、作用、性质、内容、要求、规程、注意事项等。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5.实践活动过程要规范、科学,符合方案的要求,要注重实效性。在实践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正确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培养学生独立观察、操作、分析、综合、应用等能力,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6.实践成果要符合要求。学生要按活动方案中规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践作业和研究成果,并按时上交。教师要对实践成果进行及时地评阅。

7.实践成果要按要求及格式规范进行装订存档。

8.要对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地考核。针对不同的实践活动,要围绕实践选题、前期准备、实践成果、活动影响,以及学生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等方面来考核。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相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成绩之中。考核之后要及时进行奖惩。

9.对指导教师,要把他们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给予适当的津贴和补助;把他们指导社会实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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