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要点》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2.教学工作的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教学工作是本部门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3.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4.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5.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从事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6.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资料、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要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7.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和改善教学科研教学条件。
二、教学计划管理
8.教学计划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宏观指导下制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9.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和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
(2)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学分制等)。
10.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制订本部门教学计划方案,经学院教务处审定,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经过一定时期进行一次修订。
11.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
(1)执行由教务处编制的学期的教学计划运行表,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考核方式等;
(2)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开课教研室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三、教学运行管理
12.教学运行管理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13.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大纲必须按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由各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编写适合我院实际的教学大纲,经学院领导审定,方可施行;亦可参照使用国家教委组织制订或推荐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努力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体现改革精神,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每门课程、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14.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
(1)教师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取得主讲教师资格。被选聘的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必须经过所开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建立岗前培训制度;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编制教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自检、自评教学质量的制度;
(3)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极采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15.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的不同,应尽可能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校外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可让学生有选择地自行安排。
16.科学研究训练的组织和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把课内和课外、集中和分散安排结合起来,并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
17.成绩管理。成绩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各门课程学习情况及期中、期末考核的检查与管理。应重点管好试卷、成绩册,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18.教师教学工作管理。
(1)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做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3)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做到板书公正、教态认真,语言准确、精炼,用普通话授课。
(4)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调停课应履行手续。课表一经排定,不得擅自变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换课、停课的,由任课教师征得学院和学生班级所在院系同意后,填写申请单,报教务处和分管院长审批。教师擅自调课、换课、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5)教师应积极参加学院和教研室活动的各项活动。
(6)学院及教研室要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量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每学期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做好工作量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7)教师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予以认定并作出相关处理。
(8)做好教师年终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出勤情况、教学改革与研究情况、奖惩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晋升的依据。
19.教学档案管理。要依据学院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随时进行档案的分类归档。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20.搞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1)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分步实施;
(2)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3)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的图书资料,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4)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每学期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考试;完善试题库建设;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做好试卷命题和保密工作;统一评分规则和标准;学生成绩依据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加以评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试题及试卷统计分析;及时上报成绩,做好考试及授课工作总结;做好试卷的装订和保存。
21.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要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以学院和教研室为主体,开展各教学环节的经常性检查,可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平时测验及期中考试成绩和试卷、召开座谈会、检查性听课等方式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日常教学观摩等。
22.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教学工作评价一般包括:学院总体教学工作评价;课程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开展教学工作评价,要明确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学院总体教学工作评价和课程建设评价分别依据学院本科教学评估体系和课程建设评价体系进行;要抓好基础,突出重点;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
23.教学工作评价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完成。教研室、办公室和课程组应履行相应的职责。
24.坚持教学工作评价经常化与制度化。要把教学工作评价的目标与内容作为日常教学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
25.教学工作评价要和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通过评价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
26.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和管理。教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等,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由教学秘书负责管理。
五、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27.教学基本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应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每项基本建设中要不断提出改革措施,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
28.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制订建设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学院和学院两级重点课程为中心,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29.教材建设。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采用统编教材、推荐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它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重质量。
30.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校内实践教学要创建可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同时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努力把实践教学与承担实践教学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有关单位的支持。
31.学风建设。学风包括教师的教风和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风。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形成良好的教风;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充分利用选修课、第二课堂等形式扩展学生学习的领域。要特别重视考风建设,通过严肃的教育和严格的管理,坚决制止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
32.教学队伍建设。通过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学院要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将在职与脱产学习、培训相结合,以在职为主;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努力提高学历学位层次;注意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落实和完善导师制,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33.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要制订完善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进程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上述文件均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填报并检查执行情况。要不断建立与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成绩考核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制度以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六、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34.健全教学工作的学院级领导体制。学院教学工作,要由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并通过教研室、办公室的作用,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每两周要举行一次教学例会。加强学院领导、教研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之间相互定期听课、学习、观摩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上述各项活动均应做好记录,作为各项工作的评估依据。
35.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教研室是按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作为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教研室应严格履行上述职能,如教研室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次数、教研室负责人和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次数均按本科教学评价指标体系量化的标准执行。教研室各项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记录。
36.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水平。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的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要创造条件,开展教学管理人员的相互考察、交流,以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