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和基本手段。我国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国情,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不能简单以国外大学作为标准和模式,而是要扎根中国大地,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教育规律和时代要求的路径。把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内涵特征,是明确办学方向、凝练特色优势、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要求。
党的领导强化高校治理的组织优势
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满足人民的需求,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好世界一流大学的根本原则。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离不开坚定信念、先进思想和伟大理论的指引。党在长期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实践经验、理论体系和方法策略,对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升高校办学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深入分析党的独特优势与大学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关系,是在新征程上将各种优势转化为大学治理效能的重要前提。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体现在其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等优势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基本原理,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顺应了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效回答了高等教育的目标定位、性质特征、发展理念、建设方向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了中国特色大学治理的基本组织结构。“政治家办教育”“教育家办教育”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治理结构基本特征和特色的诠释。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强化自身制度、理论和组织优势为依托,持续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促进中国特色大学治理的价值体系、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和行动体系不断完善,加快了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步伐。
立德树人奠定高校治理的价值基础
建设教育强国,关键是要培养出人民满意的世界一流人才。立德树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价值基础。新时代的高等教育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更加密切,高校的任务体系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延伸到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但究其根本,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高校的立身之本,是办好中国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核心理念,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有效落实这一根本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高等教育,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
从治理角度出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新时代,高等教育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职责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要始终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高校学科、人才和智力优势,担当驱动创新的引擎,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最棘手、最紧迫、最困难的堵点上精准发力,凸显优势,攻坚克难。高等教育必须切实处理好教学与科研、创新与实践、对内发展与对外服务的辩证关系,充分激发和释放人才、科技与创新的巨大潜能,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作出更多基础性、关键性和引领性贡献。
从治理角度出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依靠人民办好教育。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引导人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共同体。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新时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不断加强校际、校地和校企合作,形成多元协商、民主管理、资源共享,教育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合作办学新模式。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更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激发不同主体在国家教育系统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凝聚全社会参与高等教育建设的磅礴力量,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互鉴互联互补、共建共治共享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制度治校提升高校治理的质量效能
依法治校是我国高校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是高校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大学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迫切需要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建设,关键是制度上自我完善,以制度为基本框架建设高效的治理生态、教育生态和学术生态。
完善的法制体系和制度建设是实现高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坚持依法治校、制度强校就是要完善大学章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为构建科学民主的大学治理结构提供机制保障。大学管理专业化极强,在体制构建上,要推动“政治家办教育”“教育家办教育”和管理队伍建设,凸显大学治理结构的体制特色和机制活力。在顶层设计上,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高校章程为依据,通过“废、改、立、释”构建科学完备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要全面梳理高校治理、保障、评价等各环节的制度体系,明确大学治理结构的根本指向和价值导向。
好的制度是生产力,尤其是评价制度。笔者认为,从高校关键职能的角度出发,评价高校制度体系应该至少建立3个评价体系,即是否有利于推进人才培养、是否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是否有利于提升创新效能。高校要结合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和学校特点,“一校一策”建立合理的、科学的、动态的治理体系。同时,具体到高校内部,要根据工作特点、职能目标和现实状况,“一院一策”分层分类做好二级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
此外,制度建设不应仅停留于纸面,还应在人的行为与学校的活动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高校必须深化民主管理,拓展民主管理和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党派等群团组织在学校组织、管理、决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确保师生对高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高校各项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员、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课题“论百年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对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启示[2722022EY037]”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3年10月30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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