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华:大学书记与校长的合作规则
01
避免公开争议
02
分工与职责
中国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全面领导学校的工作。学校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委讨论和决策,校长和行政班子执行党委的决定,担负起学校学术和行政管理的责任。从学校的实际运行角度看,党委不仅在重大问题上发挥政治保障作用,还对学校的行政运行和管理起到监督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看,大学的管理体制与公司体制有一定可比性。有时候,我开玩笑地说:“党委相当于董事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校长相当于首席执行官,负责运行。”但与公司董事会不同的是,书记和校长都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学校的任何重大决定,只有当书记和校长达成共识时,才能真正落实和实施。因此,书记和校长两个人的默契程度,对学校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书记与校长由于办学理念不同或性格不和,把关系搞得很僵,甚至意气用事,你向东我偏要向西,将会严重影响学校的氛围和政治生态。
03
沟通是最好的途径
书记和校长都应当共同遵守一个原则:不能在公开场合暴露双方的分歧。
在中国大学的管理体制下,尽管书记和校长有分工,但学校是一个整体,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密切配合。因此书记和校长的“人和”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书记和校长合作得好,这是学校之幸。若书记和校长合作不好,或出现矛盾,在学校层面是无法缓解和解决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日常的干预措施,常常就造成问题越积越多,由小变大,最后只能等到换届才能一并解决。因此,书记和校长即使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也不要在公开场合表现出来,而应当通过私下沟通逐步化解。
出现那次学部建设意见分歧之后,我做了深刻反思,感到自己有些过于自信,应当建立起与书记和班子同事深入沟通的机制。于是我与欧书记约定,今后每周都要碰一次面,谈谈各自的想法和看法。交流和沟通多了,相互之间就有了信任和理解的基础,遇到问题就容易解决。
后来我到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工作,这种书记与校长的制度性沟通机制一直保持下来。除了与书记的沟通,我也要求自己与班子同事形成经常沟通的机制。私下沟通一定要开诚布公,特别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一定要把观点讲清楚、讲透彻,千万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达不成一致意见也不要紧。若是原则问题,可以搁置再议,若是枝节问题,也不必纠缠,让一步就可以了。
04
不纠结枝节
05
“和”则“兴”
来源:未来教育管理研究
作者:林建华,2015年02月至2018年10月任北京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