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次数:159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6〕121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上半年教职工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产交接范围

1.上半年新入职教职工

上半年新入职教职工如接手其他教职工名下资产,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如领用新购固定资产,须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上半年离职人员

上半年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前完成名下固定资产交接。

3.第三轮新聘任科级干部

第三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结束后,部分尚未完成名下固定资产交接的科级干部,须尽快完成在原部门和新部门的资产交接工作。

4.上半年离退休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须完成名下办公、教学、管理等用途的固定资产交接。以个人项目(教研项目、科研项目、人才项目等)名义购置的固定资产,如有继续从事项目研究的需求,可继续使用。

5.其他涉及资产信息变更的人员

针对其他涉及使用人变更的固定资产,相关人员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二、资产交接方法

资产交接工作依托“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具体交接流程如下:

第一步:原使用人申请交接资产

资产原使用人登陆“智慧巢院”(http://ehall.chu.edu.cn/new/index.html),进入“资产系统”,点击“我要交接”——>>“资产交接申请”——>>“新建” ——>> “选择卡片”(勾选要交接的资产),点击“确定”并填写资产交接单,然后保存、提交。

第二步:新使用人接收资产

资产新使用人登陆“智慧巢院”,进入“资产系统”,在首页“待办事项”中,点选资产交接待审批条目,并点击“同意”。

第三步: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

资产所属部门资产管理员用管理员账号登陆“资产系统”,点击“审批中心”——>> “资产交接审批”,选择相应的资产交接待审批条目,审核同意后便可完成资产交接。

说明:对于涉及在部门间流动的固定资产,须通过“资产系统”办理资产调拨。调拨流程为:资产原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提出调拨申请——>>资产新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接受申请——>>国资处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完成资产调拨。

三、有关要求

资产交接工作事关资产管理的规范有序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动员布署,并督促协调本部门相关人员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资产交接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万运    联系电话:8236233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