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将对从教满三十年人员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人员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在岗教师(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性,且不漏一人。已被表彰的教师本次不再申报。
2.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填写《从教满三十年教师汇总表》(附件),并于9月2日前将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人事处赵洁。学校将对从教满三十年拟表彰人选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示。
人事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