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名额与资助额度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我校限额2项,每项10万元;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我校限额5项,国外研修每项15万元,国内研修每项3万元;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我校限额6项,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3万元。
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具有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作为依托,且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与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和系统性研究,通过研修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拟开展创新性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申报指南和相关申请表,对照条件申报并按下列要求报送材料。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上报WORD版、PDF版(请将每个人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申请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上报WORD版、PDF版(请将每个人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上报WORD版、PDF版(请将每个人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2.申报人须于2019年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版(包括纸质版)、汇总表(包括纸质版)一并提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联系人:孙冰,电话:13505655758,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栏注写“XXX申报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要依据学科专业建设和骨干人才培养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符合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申报条件此次未进行申报的,2019年将不予安排外出访学申请。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同时项目申报表中研究计划须说明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和经费预算情况。
4.人事处对前期立项的项目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适时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并将结果情况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2.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申请书、表格下载.rar
教师工作部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