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同学们的法学素养,加深对西方法学派的了解及认知,经济与法学学院于12月3日下午在慎思楼中401教室举办西方法学派分析专题讲座,刘捷为本次专题讲座主讲人,法学专业2021级全体法学生参加。
刘捷以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人对法律是什么,法律应当是什么以及二者间关系的认识与判断”一句话引入本次讲座的主题,向同学们介绍西方不同法学派对“法律是什么?法律与道德关系如何?法律效力渊源何在?”三大永恒命题不同的理解。讲解中,她结合典型案例,从不同法学派基于各自的研究方法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合法性基础及其方法的适用等方面为同学们深入浅出的讲解。在自然法学派的分析过程中,以“安提戈涅案”、“告密者案”为例,向同学们分析自然法学派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当代价值。 在社会学派的学习过程中,举出“霍尔姆斯案”和“杜德利案”两个背景相似的案例,并指出其共同之处以及引发的法律问题。为了加深同学们对实证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两个学派的认知,她以史上最伟大的虚拟案——“洞穴探险者案”为例,围绕14位法官对“洞穴案”的四位杀人者到底有罪还是无罪的意见交锋中三个最精彩的争论点进行分析,进一步引导同学们对法理学三大问题的思考。
本场讲座中,同学们表现出非常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刘捷以其专业独到的思考、深刻到位的分析加深同学们对法理学问题的掌握和理解,有利于同学们专业素养的提高,为接下来专业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文、图/陈冠楠 审/徐志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