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学院探索产学研合作新形式 推进法学实训课程建设新进展

发布者:jfxy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603

为了持续推进双基示范建设,在经法学院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521日上午,法学教研室邀请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安徽三乐律师事务所的周锋主任,深入法学专业实训教学课堂,观摩三门课程的实训项目,针对法学专业实践实训课程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实训项目、实训程序等,进行交流与指导。本次活动所涉及的课程有法学专业高瑞霞老师的《公司诉讼实务》、刘德涛老师的《侵权法律实务》、张丽丽老师的《经济法》实训项目——不正当竞争案例实训,特邀我校文科组校级教学督导、法学教研室教师王小骄博士参与交流与研讨。活动开展之前,各授课教师与周锋主任分别就授课内容、授课形式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早上7:30--9:0019级法学2班的同学,结合《经济法》课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一章的教学内容,选用合肥卡旺卡诉安徽卡旺卡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侵权纠纷一案,开展了两场模拟法庭实训。本次实训结合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的规则,设定了辩论程序和比赛规则,体现了教赛结合的教学模式,既有利于促进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又有利于提升学生参加比赛的实战经验。实训结束后,周锋、张丽丽等分别针对实训表现进行了点评。


活动第二阶段,自9:00--9:50,《侵权法律实务》实训开始。本次课程的实训项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训。刘德涛采用的是实训方式为法律辩论。辩论伊始,原告方一个小组的两位同学从“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成立”、“侵权责任的范围”、“侵权责任的承担“”三个方面系统发表了代理意见,与之对应的被告方一个小组的两位同学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不成立”、“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费等计算错误”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反驳。随后,主持人根据原被告双方的代理意见,总结本案件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主观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双方争议较大的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费等赔偿项目如何确定。原被告小组的同学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而精彩的辩论。辩论结束后,周锋律师从“被告的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被告过错的关系”以及“原告方无证无照驾驶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三个方面进行了指导,刘德涛从代理词写作的规范、内容的逻辑性、法律适用、辩论的技巧等方面作了点评。


活动的第三阶段,自10:00--11:40,《公司诉讼实务》课程针对公司僵局解散公司的法律适用问题,18级法学2班的同学制作了PPT并进行现场汇报。汇报结束后,高瑞霞、周锋、张丽丽、王小骄等分别就汇报中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与指导。


本次活动,利用实践教育基地优质校外师资资源,助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进了校内外师资的交流与合作,开创了产学研合作的新形式,推进了法学专业实训课程建设的新进展,是经法学院双基建设过程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文/张丽丽  图/王楠  /徐志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