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自主实习答辩工作安排
2024届毕业生自主实习答辩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为做好本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领导组
组 长: 王小东陈和龙
副组长:张杨 李宏林 王巍
成 员:秦国旭李 川韩 阳周 冉蔡昌武 余 梅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审核答辩成绩。
二、答辩组成员构成及分组安排
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答辩组人员构成及学生分组情况见附件)。
三、答辩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检查学生实习指导手册、实习日志;组织学生答辩,填写答辩记录评分记录表。
各答辩小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分工,组织实施答辩工作。
工作人员负责有关材料的发放、收集与整理,提供答辩过程服务,检查答辩纪律。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答辩时间:2024年5月8日
下午:14:30-17:30
答辩地点:1.2020级应化1、2班 崇学楼中301;
2.2020级化工 崇学楼中302;
3.2020级无机非 崇学楼中304。
五、几点要求
1.答辩前,学生须提交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手册、实习日志。
2.依据批准的自主实习(含后期集中转自主的)学生名单并结合本次答辩附件名单进行自主实习人员审核,并及时通知到自主实习学生按时答辩。
3.答辩过程至少包括学生实习工作情况陈述(5分钟内)、答辩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10分钟内)等环节。
4.若学生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内容撰写不规范,答辩小组可随时终止答辩,按“暂缓通过”处理。暂缓通过的学生继续申请自主实习,并于2024年5月底再次参加答辩,其结果作为最终实习答辩成绩和总成绩评定依据。
5.自主实习最终成绩以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答辩小组三项评定成绩,并根据相应专业实习大纲要求计算得出。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其总成绩应直接判定为不及格。严格控制优秀学生人数比例。
6.望辅导员要将本次答辩通知精神与要求告知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要求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学生证参加答辩。
特此通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