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2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拟于近期启动本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内容主要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人、存放地点、所属实验室等信息的准确性,以及资产标签的完整性、资产使用与管理状态等。请各单位先行自查,届时学校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核查,请各单位安排好资产管理员、实验室主任、仪器设备管理员等做好对接,并协助做好核查工作。现场核查时间安排如下:
核查时间 | 清查单位 |
3月-4月 | 电子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5月-6月 | 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 经济与法学学院 文学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
7月-8月 | 外国语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月-10月 |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党委巡查工作办公室 党委组织(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财务处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国资处 信息化管理处 |
11月-12月 |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展规划处 科技处 审计处 保卫处 图书馆 工会 国际交流与继续学院 团委 |
资产清查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单位和参与清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报告资产信息,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