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采购项目申报工作暨建立2023-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692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与质量,现就做好2022年招标采购项目申报以及建立2023-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库建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与申报

(一)方案编制与论证

2022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与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各单位应立足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实际,组织项目方案的编制与论证工作。

1.各单位应立足于工作实际,按照必要、可行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2022年拟申报政府采购的项目,并编制2023-2025年采购计划。

2.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方案调研与采购需求的编制。各单位应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论证工作组,负责对采购项目的需求与参数进行初步论证,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调研,调研单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供应商参加项目方案的论证。严禁以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或参数直接作为项目招标的方案或参数。采购项目提交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时,必须同时报送初步论证的会议记录与论证意见的材料。未附论证材料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退回项目单位重新组织论证。

3.采购需求中若有进口产品,或者产品必须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对进口产品或单一来源采购产品单独编报采购项目。

4.采购需求中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所列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证明等不合理的条件作为中标条件或加分条件等内容。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与论证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181日前将2022年申报采购项目的申报书及初步论证材料,91日前将2023-2025年拟实施的项目方案、初步论证材料等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归口管理部门按《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采购申报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确定。(特别提醒:教学类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科研类项目由科技处归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归口管理,工程类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提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初步意见。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于2021910日前完成2022年拟实施项目的论证并向各项目申报单位反馈是否同意立项的初步意见,1130日前完成2023-2025年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各类别项目库拟入选项目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

(三)2022年预算编报

财务处在下达编制2022年预算通知后,各单位根据归口管理部门的初步立项意见向财务处上报2022年项目采购预算,并按财务处的要求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等材料。采购项目经学校预算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四)参数审定

预算批复后,各单位对2022年立项建设的项目需进一步审定采购需求与参数,并于202112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国资处。采购需求与参数提交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

二、科研(教研)设备采购申报

学校教职工利用科研、教研项目经费和人才项目科研启动经费采购设备的,应分别向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申报,并由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按《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科研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8145号)和《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9124号)的规定决定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或集中采购)。需要集中采购的,应分别由科技处、教务处或人事处审核汇总并按采购项目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办公设备与家具采购申报

2022年行政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由校办公室根据财务处的要求分别编报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采购预算。各单位需要配置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的,应当向校办公室申报,由校办公室审核并经校长同意后执行。

四、教学类低值易耗品采购申报

各教学单位需要集中采购教学低值易耗品的,应当编报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并在每学期开学前两个月向国资处报送采购需求(含采购品种、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采购数量)。若因特殊用途等原因需要采购指定产品的,需对指定产品单独申报采购项目。

五、其他采购项目申报

除政府采购项目、教学低值易耗品与办公家具采购外,各单位在2022年需要采购其他货物、服务与工程项目的,应提前制订本单位2022年采购计划,并按财务处的要求编报预算,同时做好采购需求与参数的编制工作。各单位应在财务处下达预算文件后及时将采购需求与参数报送国资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