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兵团第三师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解决师市教育发展的高素质师资问题。(兵教发电〔2018〕13号)文件精神,落实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理念,特发布第三师2019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专科师范院校毕业生。
5、“西部计划”、“三支一服”支教服务一学年及以上(截止2019年7月)。目前仍在从事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团场担任教师的人员,少数民族支教人员必须是民考汉,由师市人社局、团委负责审核后,纳入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6、报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岗位的少数民族学生,必须是民考汉应届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7、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计划
2019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聘义务段特岗教师605名(小学380名,中学22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学科结构、学校编制、设岗数量及近几年教师自然减员等因素,加强音体美、综合实践、心理健康及双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努力实现小学与初中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招聘时间从2019年1月-6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现场领取报名表、政审表、承诺书,填写好后在报名当日上交至第三师教育招聘组。
(二)报名时应准备的材料
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明、户口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三师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四)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五)体检与培训。经本次招聘人员经兵团审核通过者,不再参加2019年兵团特岗教师面向社会的招聘考试,直接进入体检和培训环节(2019年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或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由兵团教育局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一经发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特指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等病史),所出现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五、相关事项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工资待遇
1、专科3950元(含基础性绩效工资)+600元(南疆工作每月补贴)+600元(奖励性绩效,根据月工作业绩上浮或下调)+600元(特困团场教师每月生活补贴)+200元(师市每月交通费补助)+1000元(师市每月维稳补助,按10个月计算),合计约695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加上1500元(师市每年取暖费),年工资收入约82900元。
2、本科4155元(含基础性绩效工资)+630元(南疆工作每月补贴)+2400元(与专科学历相同工资及补助部分),合计约7185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年工资收入约85720元。
研究生学历年收入略高于本科。
3、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专科2190.31元/月,本科2283.7元/月,在个人应交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单位给予承担。专科、本科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分别为1396.25元/月、1456.1元/月。
(二)居住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两人一套简装并配齐基本生活保障用品的教师周转房,或团场保障性住房(即拎包入住)。三年服务期内免交公租、燃气初装费。
(三)职称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晋升职称。
(四)培训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五)本《公告》由兵团三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18909983709(微信、电话)张鸿飞
报名QQ群89491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