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253

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于1228日中午在博学楼510教室开展条例学习。此次学习由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党员朱智文主持,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参加。

首先,朱智文同志向大家介绍此次条例学习的主要内容及流程。接着,由支部成员施运韵同志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化支部条例学习落实情况。她介绍到2004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着,施运韵同志就《条例》内容进行介绍,分别从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原则、党员权利的行使、保障措施、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系统介绍,全面向大家普及了如何合理保障维护党员权利。最后,她对条例内容进行总结强调,如第四章第48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或者党的工作机关予以问责。

通过此次条例学习,增强与会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大家充分了解有关权利保障与维护的细则,在遇到相应情况能够理智合规处理。(文、图/陈玉洁  /柳洪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