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年末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139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财务年末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年度年末财务结算及决算工作,现就年末财务报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2021年度的报销截止时间为1217日。2022年度报销开始时间为113日。寒假期间“网络报销”正常运行,财务处将定期办理报销结算汇款等业务。

二、日常经费报销

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及审计整改要求,当年发生的日常支出报销票据应在当年办理报销。因特殊情况,截止20211217日前未能及时办理报销结算的费用,请于2022331日前完成报销业务,之后财务处不再受理上年度票据报销业务。

三、教科研项目报销

各级各类教研、科研、人才项目等发生的费用,均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报销结算,当年发生的费用应在当年完成报销。

年底财务处将会同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对各类项目进行清理,到期的项目将停止办理报销业务。

四、网络报销要求

报销一律通过“网络报销”平台录入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受理线下报销。20211217日下午五点,财务处将关闭“网络报销”平台,停止报销业务。已通过网报提交并完成审批流程的单据,经办人员需将审批单据打印并附相关凭据于20211222日前送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特此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