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20年7月,学校对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进行了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1.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重新计算调整,并对本年1-6月个人增加的公积金部分进行补扣补缴。
2.根据工资变动情况,对个人提租补贴进行了计算调整,并补发1-6月份增加的金额。
3.根据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提供的材料,从工资中代扣了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教职工水费。
以上情况导致职工7月工资实发额变动。详情请登录“财务平台”点击“综合查询系统”查询。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