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规范校领导因公带队出差报销工作,经校办公室、财务处共同协商,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领导因公带队出差前,随行的牵头部门要及时告知校办公室信息科有关出差起讫时间、事由、地点、随行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出差人员的请假手续。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82361509。 二、校领导因公带队出差当天往返的,校领导及随行人员出差补助由校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手续。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2361990。 三、校领导因公带队出差超过一天的,校领导出差补助由校办公室统一报销,其他报销事项由随行牵头部门根据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四、本通知自2020年4月20日起施行。 校办公室 财务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