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 -试剂类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浏览次数:10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试剂类  

2.项目编号:HCZB202101-003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开标日期:2021年2月4日

二、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健坤化工有限公司

成交价:1278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99号

三、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51-82362635

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14楼

项目负责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620513  13083459061

传真:0551-62620513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或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14楼1415室,联系电话:0551-6262051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香港管家婆期期最准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